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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 2014-05-04 11:19:45
  • 王磊
  • 529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糖尿病患者妊娠(即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妊娠期间发现或发病的由不同程度糖耐量异常及糖尿病引起的不同程度的高血糖。根据其定义,该类糖尿病包括妊娠前即已存在但妊娠期间才诊断的和随着妊娠期而发生的2 类,同时它既包括糖尿病,又包括糖耐量减低(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IGT)和空腹血糖不良(impaired fasting glucose,IFG)。部分患者在妊娠前即已经诊断糖尿病或糖耐量减低,妊娠后持续存在或进行性加重。

预防:

1.应严密监测糖尿病孕妇的血压、肝肾心功能、视网膜病变及胎儿健康情况,最好在怀孕前即已开始。

2.怀孕前有效控制糖尿病,因为胎儿最严重的畸形是发生在怀早期6-7周内。

3.避免酮症的发生,主食每日应吃300-400克,分5-6次吃,少量多餐并多次胰岛素注射。

4.妊娠期糖尿病应勤查血糖,及时增减胰岛素用量。

5.妊娠后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及早进行治疗。

6.密切监测胎儿大小及有无。

西医治疗

药物治疗:糖尿病患者约有90%在妊娠期需用胰岛素,其余患者单用饮食控制已足够。口服降糖剂致畸的看法虽未肯定,但这类药物能透过胎盘,引起严重的新生儿低血糖,尤其是有长效作用的氯磺丙脲,故妊娠期不宜采用口服降糖剂。当饮食控制失效时,最好应用胰岛素以控制血糖水平。早孕后胰岛素的用量进行性增加,达足月时往往需增加50%~100%。糖尿病孕妇控制血糖水平很重要,因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很危险,常致胎儿死亡,故应使孕妇血糖水平保持接近正常又不引起低血糖。

其他治疗:1.孕期检查:早孕时,如伴有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肾功能减退或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则应考虑终止妊娠。如允许继续妊娠,患者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孕28周前,每月检查一次;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每次均应作尿糖、尿酮体、尿蛋白以及血压和体重的测定。糖尿病孕妇一般应在孕34~36周住院,病情严重,更应提前住院。

大家对妊娠期糖尿病有一定了解了吗,更多关于妊娠期糖尿病方面的问题请到产科查看,小编祝大家早日康复。

(本文由百姓健康网首发,仅供参考,一切诊断及医疗的依据请遵从医生的指导。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百姓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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