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健康网 | 2019-10-08
仇春健副主任医师
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
擅长:糖尿病及并发症、甲状腺疾病、垂体瘤以及痛风,脂代谢紊乱的诊断与治疗
临床上,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糖耐量实验,患者需口服七十五克的葡萄糖。若空腹的血糖值在五点一到七点零之间,餐后两小时的血糖值在八点五到十一点一之间,则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此外,空腹血糖大于等于七点零,餐后两小时血糖大于等于十一点一的为妊娠期显性糖尿病。
魏吉林 主任医师
金晖 主任医师
张梅 主任医师
曹海红 副主任护士
冯亚敏 副主任医师
张妮娅 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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