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健康网 | 2018-05-25
王莉副主任中医师
南京市中医院
擅长:月经不调、围绝经期综合征、女性盆底器官脱垂
围绝经期年龄是四十五岁到五十五岁,如果病人在四十五岁前紊乱属于病理性,需要接受治疗;在四十五岁以后月经紊乱,如果只是经期提早推迟一点,不影响正常生活,可以观察不接受治疗;但如果严重影响生活则需要治疗。还如果病人不希望卵巢早衰,也可以进行干预治疗。
金晖 主任医师
于红娟 主任中医师
张妮娅 主任医师
季成萍 副主任中医师
罗成燕 副主任医师
王莉 副主任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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