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健康网 | 2019-08-02
仇春健副主任医师
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
擅长:糖尿病及并发症、甲状腺疾病、垂体瘤以及痛风,脂代谢紊乱的诊断与治疗
妊娠期糖尿病产妇的生产方式需要根据宫内胎儿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若胎儿体位正常,非巨大胎儿且生产条件良好,则建议患者采用顺产的方式进行生产。若胎儿出现胎位不正、胎儿巨大或者有可能出现缺氧等情况,则建议通过剖宫产的方式进行生产。
仇春健 副主任医师